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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物理與經濟效益

塗料如何發揮作用——又能節省多少

兩張圖表即可回答這個問題。第一張呈現牆面上發生了什麼,第二張說明為何會如此。接著,您可以用同樣的數據算出這對您的建築有多少價值。

我們的主張不是「更暖和」,而是「高於黴菌風險臨界值」。

對既有建築而言,重要的不是舒適感,而是室內側表面的溫度。如果低於 DIN 4108-2 規定的黴菌風險臨界值,無論房間暖氣開得多強,黴菌都會滋生。剖面圖在同一面牆上呈現這兩種情況。

24 cm 實心磚牆的剖面圖,顯示未塗佈與塗佈室內塗層時的溫度分布 牆體的水平剖面圖,由左至右依序為:室外空氣、15 mm 外牆粉刷層、24 cm 實心磚砌體、15 mm 內牆粉刷層、1 mm 塗層(比例尺度大幅誇大)、室內空氣。粉刷層與砌體層彼此之間按比例繪製;只有塗層經過誇大。縱軸顯示 −5 °C 至 21 °C 的溫度。虛線曲線適用於無塗層的情況,實線曲線適用於有塗層的情況;兩條曲線也都直接標示,因此並非僅靠顏色區分。無塗層時,溫度從 21 °C 的室內空氣降至室內表面的 13.0 °C,低於 13.2 °C 的黴菌判定標準,僅比 12.9 °C 的露點高 0.1 K。有塗層時,室內表面溫度為 19.7 °C,比黴菌判定標準高 6.5 K。兩個表面溫度皆為物件現場實測,而非在標準條件下的試驗台上測得。構件內部的溫度分布是據此以 R_si = 0.13、R_se = 0.04,以及每層粉刷層 0.015 m²K/W 反推得出,並無任何一點為實測;整個實測溫差因此在數學上全數歸因於塗層。這意味著塗層後方的粉刷層表面計算結果為 −2.1 °C,而非 13.0 °C——因此構件剖面內部的結露須依 DIN 4108-3 另行評估,本圖並未涵蓋。 −505101520 °C 黴菌判定標準 13.2 °C · 依標準計算的數值 DIN 4108-2,f_Rsi = 0.7,於 −5 °C/21 °C 露點 12.9 °C · 依標準計算的數值 室內空氣 21 °C 且相對濕度 60% 時 13.2 °C 以下為風險區 表面低於黴菌判定標準 有塗層 · 19.7 °C 實線 現場測量,佐證待補 無塗層 · 13.0 °C 虛線 現場測量,佐證待補 塗層 1 mm——誇大呈現 室外空氣 外牆粉刷層 15 mm 砌體 24 cm 內牆粉刷層 15 mm 室內空氣 室外 −5 °C · 室內 21 °C · 相對濕度 60% · 牆體構造:24 cm 實心磚 + 15 mm 石灰水泥粉刷層
G1——附溫度分布的構件剖面圖。 重點不在於「更暖」,而是「脫離黴菌判定標準」:無塗層時,室內表面為 13.0 °C,低於 13.2 °C 的黴菌判定標準;有塗層時為 19.7 °C,明顯高於該標準。
表面溫度 13.0 °C 與 19.7 °C: 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集合住宅的現場測量。邊界條件:室外 -5 °C/室內 21 °C/相對濕度 60%。於物件現場測得,而非在標準條件下的試驗台上測得。
露點 12.9 °C 與黴菌判定標準 13.2 °C: 依標準計算所得的數值——露點依馬格努斯公式,以 21 °C 與相對濕度 60% 計算;黴菌判定標準依 DIN 4108-2,在室外 -5 °C 與室內 21 °C 下 f_Rsi = 0.70。
構件內部的其他所有溫度(無塗層為 −2.5/−1.6/12.1 °C,有塗層為 −4.6/−4.5/−2.2/−2.1 °C):計算值,由兩個實測表面溫度以 R_si = 0.13、R_se = 0.04,以及每層粉刷層 0.015 m²K/W 反推得出。這些位置並未進行任何測量。
實測溫差被全數歸因於塗層——這是模型假設,而非材料特性。經計算,塗層後方的粉刷層表面因此較冷(−2.1 °C,而非 13.0 °C);構件內部的結露須依 DIN 4108-3 另行評估,本圖並未涵蓋。
比例:粉刷層與砌體層彼此之間按比例繪製(每 mm 為 1.5 單位)。只有 1 mm 的塗層厚度經過誇大呈現,以使該層保持可見。
以表格呈現的數值
構件剖面內的溫度,邊界條件: 室外 −5 °C · 室內 21 °C · 相對濕度 60% · 牆體構造:24 cm 實心磚 + 15 mm 石灰水泥粉刷層
位置無塗層時的溫度有塗層時的溫度基準值依據
室外空氣−5,0 °C−5,0 °C無限值(假設的邊界條件)假設的邊界條件,並非實測。
外表面(外牆粉刷層)−2,5 °C−4,6 °C無限值計算值——由兩個實測表面溫度透過各層熱阻反推得出。此處並非實測。
外牆粉刷層/砌體交界處−1,6 °C−4,5 °C無限值計算值——由兩個實測表面溫度透過各層熱阻反推得出。此處並非實測。
砌體/內牆粉刷層交界處12,1 °C−2,2 °C無限值計算值——由兩個實測表面溫度透過各層熱阻反推得出。此處並非實測。
室內側粉刷層表面(塗層下方)13.0 °C(= 室內表面,無塗層)−2,1 °C無限值;構件剖面內部的結露須依 DIN 4108-3 另行評估計算值——源於將整個實測溫差全數歸因於塗層的模型假設。此處並非實測。
室內表面(室內側)13,0 °C19,7 °C露點 12.9 °C/黴菌判定標準 13.2 °C物件表面溫度的現場測量。限值:依標準計算。
室內空氣21,0 °C21,0 °C無限值(假設的邊界條件)假設的邊界條件,並非實測。

運作原理:靠輻射,而非厚度

僅 1 mm 的塗層,光憑厚度無法形成具意義的隔熱效果。其作用來自放射率:向外輻射熱量較少的表面,溫度會維持得較高。這與鍍膜隔熱玻璃所採用的 Low-E 效應是相同的原理。

輻射平衡:標準粉刷層與 PowerSmartCoat 的放射率比較並排的兩個半幅圖,各有一道垂直的牆緣,以及一組向室內輻射熱量的扇形箭頭。左側為放射率約 0.90(文獻值)的標準粉刷層:十支粗箭頭,輻射功率以 100% 作為基準值。右側為放射率 0.25 的 PowerSmartCoat:僅三支細箭頭,輻射功率約 28%。箭頭數量代表輻射量的大小。此比較是在相同的表面溫度下進行;對構件的整體效果還取決於對流與熱傳導。標準粉刷層放射率約 0.90礦物粉刷層的文獻值10 支箭頭輻射功率,相對值依文獻值計算100 %PowerSmartCoat放射率 0.25PSC 250 T 系統數據3 支箭頭輻射功率,相對值由放射率計算得出約 28%在相同表面溫度下比較放射率。對構件的整體效果還取決於對流與熱傳導。
圖 G2:輻射平衡與放射率。方法:依史特凡—波茲曼定律比較輻射功率,其中功率與放射率成正比。邊界條件:相同的表面溫度、相同的面積、相同的環境;相對輻射量為 0.25 除以 0.90,約等於 28%。礦物粉刷層的 0.90 為文獻值;0.25 則來自我們自己的系統數據。所呈現的是 Low-E 效應,亦即表面熱輻射的減少。
以表格呈現的數值
在相同表面溫度下的輻射功率,以標準粉刷層為 100% 計算的相對值。
表面放射率相對輻射量依據
標準粉刷層,礦物基材約 0.90100 %礦物粉刷層的文獻值
PowerSmartCoat0,25約 28%PSC 250 T 系統數據

計算方式:相對輻射量等於放射率除以 0.90。此圖以箭頭數量(十支對三支)呈現大小,因此即使是色盲使用者,或黑白列印時,差異仍然可以數得出來。 在相同表面溫度下比較放射率。對構件的整體效果 還取決於對流與熱傳導。

經濟效益

自己動手算

上方圖表呈現的是標準建築構件上的效果。請在此算出這對您自己的建築意味著什麼:採用度日法,完全在您的瀏覽器中進行——不連網、不儲存。計算結果僅供客戶洽談時作為數量級參考,並非報價單。

假設條件

塗佈構件的淨面積,不含門窗。

取自建築能源證書或已知的牆體構造。 不知道? 由三個溫度估算.

此為您的假設,並非產品保證。 向客戶提供諮詢時,請刻意採取保守的計算方式。

客戶最近一期帳單上的單價。

熱源設備的年度使用率,介於 0.5 與 1.0 之間。

材料與人工合計。材料價格請見方案下方;人工部分由您的公司自行計算。

依地點而異;在德國通常為 3,000 至 4,200 K·日。

結果

節省金額 —

塗佈前的暖氣需求 —

塗佈後的暖氣需求 —

塗佈後的 U 值
—
塗佈前的暖氣費用
—
塗佈後的暖氣費用
—
總投資額
—
減少的 CO₂ 排放
—
回收年限
—

更改任一假設,結果會立即重新計算。

計算方法: 度日法,Q = U · A · Gt · 24 / 1000。熱橋、通風與太陽得熱均未納入計算。CO₂ 以每 kWh 天然氣 0.201 kg 計算。計算結果僅作為諮詢洽談的數量級參考,並非報價單。計算完全在您的瀏覽器中進行:不傳輸、不儲存。

供施工廠商參考

技術資料表

施作、用量、使用限制、後續處理與標示——依現場所需的順序排列。

依據 所有資訊均取自我們的 PSC 250 T 系統手冊。若某數值背後有聲明參數作為依據,會在該列下方註明。有關分類、急救及廢棄處理,另請參閱現行有效的安全資料表。

系統
PSC 250 T——底漆 ECB BASIC B、功能層 BUILD、面層 ECO OUTSIDE
版本狀態
系統手冊 1.0 版,2026 年 6 月版
容器標示
批號與有效期限標示在所交付容器的標籤上。

區塊 01 — 施工

施作順序、工具與時間。所有時間數據均適用於下方第 03 區塊所列的氣候條件;較冷或較潮濕的條件會延長所有乾燥時間。

基材
具承載力的礦物質與多孔基材:混凝土、水泥、砌體、石材、粉刷層、無釉陶瓷、石膏板、纖維水泥板、混凝土磚、木材與屋面油氈——包括老舊的既有建築,甚至受保護的歷史外牆,只要基材整體具有承載力即可。邊界條件:乾燥、堅固且具承載力,無鬆散物、油、油脂、灰塵、黴菌、鹽分及鬆脫的舊塗層。作業方式:以目視與擦拭測試檢查粉化,以刮擦與敲擊測試檢查空鼓處,如有疑慮,則在底漆上進行拉拔測試或劃格測試。
前處理
清除鬆脫及不具承載力的舊塗層,清潔表面並修補任何缺陷。測量基材含水率:低於 4%,混凝土須低於 2.5%。作業方式:以合適的測量儀器量測含水率;如有疑慮,請等到基材達到可施作塗層的狀態。邊界條件:修補處在施作前必須完全乾燥。
底漆
PSC 250 T ECB BASIC B,即用型,約 0.1 mm。固化約 24 小時,2 至 3 小時後即可覆塗,無需打磨。邊界條件:不需稀釋;使用前須將整桶內容物充分攪拌均勻。底漆對後續所有塗層的附著力至關重要,並且可直接施作於已鏽蝕但仍穩固的表面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施作方式
建議採用無氣噴塗。或者可用刷塗或滾塗,滾筒毛長 8 至 14 mm。邊界條件:僅核准這些施作方式。其他方式會改變層厚,進而影響塗層的功能。
無氣噴塗——噴嘴尺寸
須依噴塗設備製造商的規定與產品選用。施作前必須拆除設備的濾網。限制條件:必須拆除濾網,因為塗料含有陶瓷奈米球——濾網會將其攔住,並改變噴霧形態。
無氣噴塗——噴塗壓力
最高 120 bar。限制條件:保持均勻的距離並採重疊噴塗,使膜厚保持一致。壓力較高會增加飛散損耗並降低膜厚。
塗佈道數
依固定順序施作三層:底漆、功能塗層、面漆。功能塗層分兩道施作。限制條件:塗佈道數取決於所需的乾膜厚度,而非外觀。遮蓋力並不代表功能。
每道濕膜厚度
功能塗層每道 0.5 mm。底漆約 0.1 mm,面漆 0.1 至 0.2 mm。限制條件:功能塗層的兩道合計為 1.0 mm。若任一道施作得較薄,成品構造的厚度就會不足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總乾膜厚度
三層合計約 1.2 mm:底漆約 0.1 mm,功能塗層 1.0 mm,面漆 0.1 至 0.2 mm。限制條件:此數據適用於完整的系統構造。只施作部分層次並不是較薄的構造,而是另一種構造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層間乾燥
表面觸乾後即可施作下一道——約 2 小時後。功能塗層則需 4 至 8 小時。限制條件:無需打磨即可覆塗。這些數據適用於第 03 區塊所列的氣候條件;較冷或較潮濕的條件會延長所有列出的時間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完全乾燥/承載能力
每層固化約 24 小時,乾燥至少 24 小時。成品構造的養護時間為 24 小時。限制條件:剛施作完成的塗層至少 6 小時內必須避免雨淋與霜凍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層狀構造剖面圖,示意牆體構造的剖面圖。由內而外依序為:基材、底漆 ECB BASIC B、分兩道施作的功能塗層 BUILD,以及面漆 ECO OUTSIDE。左側的括號由基材表面延伸至外表面,標示包含底漆在內的整體構造乾膜厚度。此圖並非按比例繪製,亦不含任何實測數值。總乾膜厚度約 1.2 mm面漆 ECO OUTSIDE功能塗層,第 2 道功能塗層,第 1 道底漆 ECB BASIC B基材/構件
層狀構造剖面圖。此圖呈現的是各層的順序,而非其大小比例—— 實際厚度請見下表。 按比例繪製的對照圖請見產品頁面。
以表格呈現的數值
PSC 250 T 系統構造的層次順序與層厚
項次層次濕膜厚度乾膜厚度依據
1基材/構件不適用不適用無實測數值
2底漆 ECB BASIC B約 0.1 mm約 0.1 mmPSC 250 T 系統數據
3功能層 BUILD,第 1 次施作0,5 mm合計 1.0 mmPSC 250 T 系統數據
4功能層 BUILD,第 2 次施作0,5 mm合計 1.0 mmPSC 250 T 系統數據
5面漆 ECO OUTSIDE0.1 至 0.2 mm0.1 至 0.2 mmPSC 250 T 系統數據
—塗層總厚度1.2 至 1.3 mm約 1.2 mmPSC 250 T 系統數據

區塊 02 — 用量與覆蓋面積

所有計算的基礎。用量數據為平滑基材上的參考值;表面紋理、吸水性與施作方式都會使其產生相當大的變化。

每道用量
底漆 100 至 200 ml/m²。功能塗層兩道合計 0.9 l/m²。面漆依膜厚為 0.18 至 0.30 l/m²。限制條件:為平滑基材上的參考值。表面紋理、吸水性與施作方式都會使其產生相當大的變化;用量須在樣板區域實測後才具約束力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總用量
底漆、功能塗層與面漆的完整構造約為 1.2 至 1.4 l/m²。計算方式:上一列各項用量相加之總和。限制條件:不含裁切損耗、飛散損耗及細部處理的預留量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覆蓋面積
每桶 18 公升的功能塗層可覆蓋約 20 m²。底漆每桶約 90 至 180 m²,面漆每桶約 60 至 100 m²。計算方式:桶內容量除以每平方公尺的用量。限制條件:各工地的實際用量須在試施作區域上確定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包裝規格
18 公升。每桶重量:底漆 16.2 kg,功能塗層 9.36 kg,面漆 16.2 kg。限制條件:請記錄每桶的批號;若同一區域使用多個批號,請事先將其混合均勻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
區塊 03 — 施作限制

這些限制決定附著力與成膜。只要有任何一項未達標,就無法以返工補救——必須全部重做。

施作溫度,空氣
+5 °C 至 +30 °C。限制條件:低於 +5 °C 無法形成連續的膜;高於 +30 °C 則表面乾燥得比內層更快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基材溫度
+5 °C 至 +30 °C。底漆可耐受高達 +45 °C 的表面溫度。限制條件:即使氣溫在範圍內,也請勿施作於受陽光直射且溫度高於 +30 °C 的基材上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相對濕度
低於 80%。限制條件:超過此值,成膜會延遲,以致層間乾燥時間不再適用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露點裕度
未另行聲明。關鍵在於基材含水率低於 4%(混凝土低於 2.5%)且相對濕度低於 80%。限制條件:手冊並未將露點裕度列為單獨的限值。依一般的 3 K 原則作業,即可維持在上述限值之內。
不適用的基材
PE、HDPE、PP、PTFE 及其他塑膠。不具承載力或鬆脫的既有塗層。受陽光直射且溫度高於 +30 °C 的表面。限制條件:預期會下雨或結霜時請勿施作;剛施作完成的塗層至少 6 小時內須避免雨淋與霜凍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試施作區域/預先樣板
全面施作前,請先在現場的試施作區域進行測試。作業方式:在原有基材上製作樣板,採用相同的施作方式與相同的塗佈道數。限制條件:附著力、外觀與實際用量須在現場確定,而不能直接取自資料表。依據:程序說明

區塊 04 — 後續處理、儲存、廢棄

最後一道施作完成後須注意的事項:覆塗、工具、剩餘材料與容器。

可覆塗性
在系統內無需打磨:底漆 2 至 3 小時後,功能塗層 4 至 8 小時後,面漆 2 至 3 小時後。在 COLOR 與 SPECIAL COLOR 版本中,面漆可調成 RAL 色號。限制條件:不允許在成品構造上覆塗第三方塗料——它們會改變放射率與透濕性,進而影響功能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清洗工具
使用後立即以水清洗。限制條件:產品可用水稀釋;乾涸的材料難以清除。
儲存與保存期限
未開封的原廠容器可保存 24 個月。須在 +5 °C 至 +30 °C 且不結冰的環境中儲存與運輸,並避免陽光直射。限制條件:已開封的容器應盡快用完;容器上標示的日期僅適用於未開封的產品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
廢棄處理
清空的容器請送回收。液態殘留物不得倒入排水系統——請待其乾涸後,或作為有害廢棄物送交當地回收站。說明:依《廢棄物名錄條例》訂定的產品專屬廢棄物代碼,載於安全資料表第 13 節。該代碼僅適用於特定產品,並非通用於所有塗料。

區塊 05 — 安全與標示

本節不能取代安全資料表。有關分類、急救及廢棄處理的資訊,僅以現行有效的安全資料表為準。

安全資料表
我們依據法規 (EC) No. 1907/2006(REACH)附件 II 提供現行版本的安全資料表。亦可應要求事先提供。限制條件:首次使用前,現場必須備有安全資料表,並須納入風險評估。
危險物質標示
分類與標示依據 CLP 法規 (EC) No. 1272/2008。象形圖、信號詞,以及 H 與 P 警示說明,均標示在所交付容器的標籤上,以及安全資料表第 2 節。限制條件:一律以實際交付容器上的標籤為準。
個人防護裝備
護目鏡、手套與防護衣。噴塗作業及在密閉空間內作業時,另須配戴呼吸防護具,並確保足夠的通風與噴霧排除。限制條件:噴塗施作與密閉空間內的作業,所適用的要求與滾塗不同。手套材質與滲透時間須參閱安全資料表第 8 節。
VOC 含量
功能塗層為 9.1 g/l,依 PN-EN ISO 11890-1 測定。系統數值最高為 10 g/l。說明:依德國 ChemVOCFarbV(實施指令 2004/42/EC)標示,並註明類別、限值與實際含量。依據:PSC 250 T 系統數據